热点快讯

保险行业“渴求”资本:年内7家险企发债总额达448亿元

栏目:热点快讯 日期: 作者:seo998 阅读:20

  南方财经全媒体 林汉垚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家金管总局的批复,同意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50亿元(含)。

  除了中国人寿外,今年已有7家保险公司发行超400亿元债券用以补充资本。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9月23日,已有中英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产险、新华保险、太保寿险、利安人寿、中银三星人寿7家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或永续债,合计发债规模448亿元左右。

  由于近年来盈利能力、外部资本供给等因素,保险公司发债进行资本补充的需求日益旺盛。

  北京联合大学金融学院教师杨泽云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022年偿付能力二代二期的实施,叠加近年来股票市场的波动使得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下滑,保险行业对于资本的渴求明显。保险行业融资的渠道相对有限,内源性融资主要依靠盈利;外源性融资主要源于增资扩股和债务性融资。

  频频发债为哪般

  9月19日,中国人寿公告显示,监管已同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50亿元。同时,中国人寿称,公司已于此前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4)第60号),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早在去年12月份,中国人寿就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彼时,中国人寿表示,为应对潜在的资本波动风险,持续保持偿付能力稳定与充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视偿付能力及市场情况,在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350亿元人民币资本补充债券。

  增资和发债一直是险企补充资本的两大方式,但近年来,保险业进入转型深水期,盈利能力、外部资本供给等因素都加大了资本补充难度,特别是涉及利润留存和资本公积等内源性资本补充难度更大。

  中债资信称,相比而言,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流程相对简单,且不涉及稀释股权、修改章程等问题,已成为最常用资本补充工具。

  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发债频繁。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9月23日,已有中英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产险、新华保险、太保寿险、利安人寿、中银三星人寿7家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或永续债,合计发债规模448亿元。

保险行业“渴求”资本:年内7家险企发债总额达448亿元

  具体来看,利安人寿在今年4-6月,分别发行了三期资本补充债,合计发行规模30亿元;太保寿险6月18日发行80亿元永续债;6月20日,新华人寿发行100亿元资本补充债;6-7月,中英人寿发行30亿元的永续债;7月12日,平安产险发行100亿元资本补充债;7月16日,泰康人寿发行90亿元永续债;9月23日,中银三星人寿发行18亿元资本补充债。

  核心偿付能力下滑,资本补充需求激增

  保险公司发债进行资本补充需求旺盛与“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实施有关。

  中债资信表示,2022年“偿二代二期”要求下,只有保单剩余期限在10年(含)以上的保单未来盈余才能贡献核心资本,且计入核心资本的保单未来盈余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5%,这使得多数保险公司核心资本面临下降压力。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承压明显,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补充债补充核心资本的需求逐渐提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6.5%、127.8%,相较2021年末分别减少35.5个、91.9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公司分别为236.5%和204.3%,人身险公司分别为186.2%和110.3%。

  从监管部门数据统计可以看出,“偿二代二期”实施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下降。麦肯锡称,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下,资本直接和产品策略、资产配置策略相挂钩,迫使寿险企业重新思考资本规划策略。

  麦肯锡指出,虽然“偿二代二期”规则对夯实资本质量、优化资本风险计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为保险公司资本管理带来较大调整。尤其是在当前利率走低、投资市场波动的环境下,保险公司资本管理的矛盾更加凸显。

  有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在新会计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落地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受到一定挑战,其中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幅度较大。同时,保险产品结构向低价值率的储蓄险倾斜,投资收益率下滑和前期续保率下降,都间接提升了险企对资本的要求。

  永续债还是资本补充债?

  目前,保险公司发债进行资本补充主要有资本补充债和永续债两种方式。

  今年以来保险公司为补充资本发行的448亿元债券中,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了248亿元,永续债发行了200亿元。

  对于资本补充债和永续债有何不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表示,保险公司永续债与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的主要区别在期限设定、偿付顺序、资本认定、税务处理几个方面。

  龙格解释到,在期限设定方面,资本补充债通常具有明确的到期期限,需按期还本付息。永续债则无固定到期日,可视为一种权益工具而非传统债务;在偿付顺序方面,资本补充债在清偿顺序上优先于永续债和其他次级债务,永续债的偿付通常排在更后的位置,具有更强的次级属性;在资本认定方面,资本补充债可能部分或全部计入附属资本,永续债往往被视为更接近于核心一级资本的工具,有助于显著提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此外,资本补充债与永续债在税务上的处理也存在差异,具体取决于当地税法规定。

  面对两种不同补充资本的发债方式,保险公司该如何选择。

  杨泽云向记者表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发行债券主要是满足监管对于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永续债和资本补充债提升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同。因此,保险公司选择哪种发债方式,主要看其发债目的:如果是要提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只能发行永续债,而如果仅仅是为了提升综合偿付能力,两者都可。由于永续债没有固定期限、可吸收损失,因此其投资者面临更高的风险,从而必然要求更高的回报。因此,同等条件下,永续债的利率必然高于资本补充债,这也是保险公司发债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但杨泽云也指出,保险公司发行永续债面临不少困难。他解释,从此前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的情况来看,由于永续债的投资准入较为严格,投资主体有限,存在着对永续债的需求不足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此前已经出现了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全额减记事件,投资者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发行带有减记或转股条件的资本债券心有余悸。

  因此,在杨泽云看来,中小保险公司可能有较大的发行永续债的需求,但其是否能顺利发行或者能以较低成本发行仍有待市场检验。实际中,中大型保险机构成功发行永续债更容易。

  险企发债的多重动因

  保险公司频繁发行债券,并不只是为了满足日益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龙格表示,保险公司还通过债务融资,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权益资本成本。

  龙格称,发行债券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增强流动性管理能力。同时,发行债券也能支持保险公司进行业务转型和创新。他解释到,随着保险行业向数字化和服务化转型,资本投入成为推动这些变革的关键因素。

  此外,低利率环境也为保险公司发行债券提供便利,龙格表示,当前相对较低的利率环境使得发债成本降低,有利于保险公司以较低成本筹集资金。

  但上述业内人士也指出,低利率环境让险企有更高的意愿去发债,但利率持续下行的预期也会让险企在发债方面存在一定疑虑。

  该业内人士解释到,因为大家都预计国内长端利率会进一步下行,特别是在美欧央行持续降息的背景下。如果未来利率再往下走,那在未来某个时点发债对于险企而言所负担的成本就更低,所以险企不会着急锁定目前看似“很低”的发债利率,因为未来很可能更低。

关键词:

相关资讯

最新评论

我要评论